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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实质化庭审“辨是非”

2017-12-20 09:38: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完善证人出庭机制

促庭审实质化改革

今年10月12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王某在侦查阶段供述,交通事故发生时,其可能正处于癫痫发作期。因涉及案发时被告人是否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问题,公诉人在庭前向该院申请莆田市检察院技术处法医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庭审中,有专门知识人员对癫痫病病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为法庭查清案件事实提供有力帮助。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后,该院首引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提供专业意见。

自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立证人强制出庭制度以来,该院就始终把破解证人出庭作证难题作为推进“庭审实质化”的关键着眼点,在刑事审判实践中逐步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证人出庭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涵盖各类型出庭人员的制度体系。

今年以来,该院多次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研究解决证人出庭制度遇到的实际难题,并联合制定《刑事案件证人(含被害人)、侦查人员、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工作规定(试行)》,对出庭人员的程序启动、安全保护、费用保障、出庭规程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今年1至10月份,该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共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4件6人次、证人出庭作证4件8人次、专门知识人员出庭1件1人次,出庭成效初显,有力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深化联席会议机制

推动以审判为中心

今年11月9日,该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出台《联席会议纪要》,就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规范、类案办理以及涉案财物管理等问题明确予以规定。这是该院针对刑事审判实践及庭审实质化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机制的一个小例子。

该院积极牵头组织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并建立案件信息互通平台,确定联络责任人,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公检法三机关借助联席会议平台,就增强办案衔接与配合、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提升证据规格标准、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等问题及时磋商协调,并将讨论意见制定成纪要执行。

“这一举措有效加强了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工作衔接,促进共识、减少分歧,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整体合力,为全面贯彻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建立新型诉侦、诉审关系,从理念和行动上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文珍说。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邱益鹏 陈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