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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深耕主责主业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

2018-04-27 09:18: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学习“枫桥经验”】

闽赣集镇属建宁 掌上检察慰人心

建宁县位于我省西北部,与江西省接壤,是动车入闽第一站,素有“八闽之巅、闽江正源、红色土地”之称。

2017年7月,三明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进乡村试点活动的通知》,探索构建市县乡村法治宣传联动机制,打造“百姓掌上检察院”。根据通知要求,市县两级检察院政工宣传部门加强与内设机构协作联动,选取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策划微文普法作品,让百姓爱看想看看得懂,增强普法作品的可读性;同时要求基层检察院加强与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联系,建立市县乡村联动机制,依托乡村干部发动群众扫码关注检察院的微信,借助“互联网+”平台,做好传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打造“用指尖点亮乡村法治”品牌。

新媒体法治宣传进乡村 (方来暖 摄)

2017年7月13日,新媒体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在建宁县率先启动。黄坊乡、黄埠乡、溪口镇、濉溪镇、里心镇、均口镇、溪源乡、客坊乡、伊家乡……夏日炎炎,检察官们身着制服,头戴草帽,每天走访一个乡镇,落实“五个一活动内容”,即在每个乡镇安排一堂精准扶贫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法治教育课、一场农村常用法律问题需求座谈会、一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一次检察新媒体法治宣传入户推广活动和一块固定设立的新媒体法治宣传进乡村海报。新颖的普法方式和真情的法律服务,让百姓亲身体验检察新媒体法治宣传带来的便捷。

不久,这种打造“指尖点亮乡村法治”品牌、满足百姓田间地头学法需求、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的“掌上检察”服务经验,得到省检察院推广。2017年10月,三明市检察院正式发文,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借鉴建宁县检察院的试点经验做法,抓好以“用指尖点亮乡村法治品牌”的新媒体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

【借鉴“枫桥经验”】

戴云山下有大田 巡回检察护家园

从建宁县乘汽车出发,沿途的天蓝地绿、山清水秀、河畅岸绿美景尽收眼底。经历近4个小时车程,记者来到了三明市巡回检察制度发源地——大田县检察院。

2014年初,三明市检察院在专题调研中发现,乡村群众居住分散,进城办事路途遥远,而检察机关机构设置仅设到县一级,在乡镇没有派出检察机构。如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三明市检察院决定在大田县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建室、设点、聘员、联户”巡回检察工作机制。

为更直观地感受推行巡回检察制度的必要性,近日,大田县检察院干警带记者驱车前往仅有170户715人的文江乡后洋村探个究竟。大田县检察院巡回检察联络点就设在村民林建超家中。

据了解,大田县的文江河是闽江上游,包括文江溪、朱坂溪、民主溪、奇韬溪、龙门溪等支流。因辖区矿山开采、弃土弃渣和垃圾倾倒等人为活动,一度使昔日清澈之水变得污浊不堪。大田县检察院检察官经实地考察后,认为后洋村木坑自然村位于文江乡上游且邻近矿区,村民对非法采矿、非法排污、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最熟悉最了解,能对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起到关键作用,因而在该村设立巡回检察联络点。检察官们定期来到巡回检察联络点工作,向村民推送基层常见矛盾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解答联络员提出的各种法律疑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的司法诉求。“接地气”的工作法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有印象,为法律监督工作安上“千里眼”和“顺风耳”。

2014年10月9日,三明市检察院在总结大田县检察院试点经验基础上,出台《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巡回检察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巡回检察制度。全市检察机关采取“一室辖多点、一室一点聘多员”方式,在重点乡镇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43个,在重点乡村、厂矿企业和工业园区设立巡回检察联络点58个,在台商集中区设立涉台巡回检察联络点5个,聘请检察联络员296名,形成“建室设点到乡村,聘员联户到农家”巡回检察网络化模式。从而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全市124个乡镇,为全市70%的农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打造“百姓家门口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