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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深耕主责主业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

2018-04-27 09:18: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这里扬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7日讯  “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后,中央政法委把“总结提炼新时代‘枫桥经验’”列为战略性全局性引领性的十大问题对策研究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及检察干警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

面对新时代新变化和上级部署新任务新要求,近年来,三明市检察院加强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互联网+”检察服务工作,探索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做实做细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传承和弘扬“枫桥经验”提供“三明样本”“三明答案”。那么,三明市检察院的经验做法,与传统“枫桥经验”有哪些渊源?又是如何与新时代新发展相契合,能为群众带来哪些便利?记者为您一一道来。

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永安市上坪补植复绿基地。 (汪红闽 摄)

【回望“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起枫桥 化解矛盾不上交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是“枫桥经验”发源地。

“枫桥经验”有何魅力?归根到底就在于其灵魂,就是引导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纠纷,矛盾不上交。新时代下,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需要建立党委领导、群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诞生于1963年的“枫桥经验”,与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关联,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相契合,愈发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正能量。

面对“枫桥经验”的启示,回看近年来三明市检察院力抓的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和“互联网+”检察服务,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继承与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

三明市检察机关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打造三明检察特色“枫桥经验”。 (江曼佳 制作)

2014年以来,三明市检察院从推行巡回检察制度开始,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巡回检察与掌上检察联动、生态检察与民生检察联抓”工作机制,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司法为民“四梁八柱”。具体地讲,就是整合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生态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政工宣传的八项检察职能(即“八柱”),深化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和“互联网+”检察服务四项检察工作(即“四梁”),依托司法为民“四梁八柱”,强化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工作,打造具有三明检察特色的“枫桥经验”,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水平。

细细品味,三明市检察院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的经验做法,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比,确有相通共融互鉴之处。他们都是站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的政治高度,按照“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要求,不断推进实践创新,下大力气解决群众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之事,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