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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深耕主责主业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

2018-04-27 09:18: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践行“枫桥经验”】

好山好水好风情  “枫桥经验”在三明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和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百姓所期待的不仅仅是有便捷的司法为民通道,更期待能享受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社会更安定、邻里更和谐、生活更富裕、乡风更文明的幸福生活。

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三明发展大局;创新群众路线的方法途径,整合法律监督资源,深化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和“互联网+”检察服务,做细做实做优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工作;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打造三明检察“枫桥经验”,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水平,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新媒体法治宣传进乡村 (方来暖 摄)

有为方能有位。这里有从清流县检察院办理全国首批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胜诉案件开始,相继办理“苏某和等10人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三元区岩前镇政府对辖区非法养猪、违法占地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继续损害案”“宁化县财政局、粮食局在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及发放储备订单粮直补资金工作中,违法行使职权,致使被套取国家补贴资金67.6万元未追回案”等典型案例,实现市县两级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覆盖的典型做法;这里有发挥公益诉讼程序,成功地督促行政机关追缴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人防易地建设费4000万元,追回被违规领取的城乡低保金265万元,追加被冒领的国家生猪养殖补贴80万元等成效;这里有把说法释理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致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典型实例;这里还有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并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贡献集体”等称号的沙县检察院,有加强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变“汗水检务”为“智慧检务”的梅列区检察院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无不彰显三明市检察机关致力满足百姓美好生活需要的责任担当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下一步,三明市检察院将在原有探索基础上,以构建司法为民“四梁八柱”为抓手,整合法律监督资源,继续深化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互联网+”检察服务工作,继续丰富和发展三明检察版“枫桥经验”。

(本报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陈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