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守正义 检徽因你闪耀
傅华东:我是“蓝色长城”的一部分 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三次授予三等功、12次获省市县荣誉……连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傅华东从检21年收获满满。 2012年,在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文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中,因为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公安机关只抓获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就移交审查逮捕。负责该案的傅华东不断比较几个犯罪嫌疑人供述,发现公安机关未对该案贩卖毒品的上线立案侦查和两名同案犯采取强制措施,遂监督公安机关积极履职。而他更是积极介入该案侦查工作,列出证据补充侦查清单。 结果查明,被告人冯某清贩卖毒品2979.6克、周某海贩卖毒品2887.1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某涛帮助他人运输、贩卖毒品1274.77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这种立案监督和追捕所钓到的“大鱼”出乎侦查人员的预料,省市检察院领导对这起侦查监督活动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2010年,作为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的傅华东被几所学校聘为综治副校长、校外辅导员,他热心、积极地做了大量的青少年维权工作; 2012年,傅华东成功化解陈某新涉嫌集资诈骗200余万元案的被害人集体聚集在检察院表达诉求的矛盾; 2016年,傅华东立案监督连城县罗坊乡福明鳗场2批次鳗鱼孔雀石绿超标案件,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向反渎部门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一条,达到了准确打击侵害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及有效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的良好办案效果; …… 21年来,无论在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部门,傅华东都坚持细心办案、执法为民,努力让自己成为“蓝色长城”最坚实的一部分。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饶红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