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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芬:公诉“女将”勇立潮头

2018-05-21 10:50: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刚正和柔情

“我前段时间还接到小文的电话,聊了不短时间。”文某是张小芬办理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至今对她仍怀有感激之情。

2013年5月,张小芬在办理文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时,文某的父亲提出文某未满18周岁,应该予以核实。为核实文某的真实年龄,张小芬不辞辛苦,远赴千里之外的重庆市。

经过与当地村委会等11个单位交涉,找寻15名证人进行情况核实,历时一周,张小芬取得了文某未满18周岁的确切证据。最终使文某得到公正的判决,依法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每每向记者说起这些年她经办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张小芬总会为这些未成年人感到心疼和惋惜。这一刻,她身上公诉人庄严的色彩之外,女性的柔情亦充分展现。

在龙文区检察院时,张小芬还兼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组长。在她的带领下,未检组不断完善、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建立起了“办案、帮教、预防”三位一体的办案平台,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受害未成年人需要帮助、开导,涉罪未成年人需要的是挽救。”据张小芬介绍,自2012年以来,她共为60名涉罪未成年人、15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在张小芬身上,公诉人的刚正不阿展现得淋漓尽致,但只要涉及未成年人,她总能用女性的柔情给他们温暖。

检察事业让张小芬走上实现自己法治理想的道路,而她也回馈检察事业以忠诚与奉献。

(本报记者 洪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