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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创新招

2018-06-05 10:47: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有了家事调查报告

清官也能断家务事

根据调查收集的信息,社工将黄女士、陈先生的生活环境、经济状况、亲子关系等内容分析客观地写进了《家事案件调查报告》。开庭后,法官向原被告双方解读了该报告,原被告对报告内容也表示认可。

基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法官抓住陈先生父母对孙子的疼爱以及黄女士与儿子较为亲密的亲子关系两个关键点。以此为基础,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平分手,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保障了陈先生及其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获得双方的认可。

“这个案例,社工的协助作用是非常明显的,社工辅助法官开展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心理支持等工作,为家事审判工作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和情感修复因子。通过挖掘情感共同点,将离婚带来的伤害降至最低。”法官说。

跟踪回访“再回头”

判后关怀让爱延续

十年婚姻,两次起诉,这个看似简单的离婚纠纷终于画上一个休止符,调解协议得到双方当事人及家庭的认可,也给法官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诉讼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司法服务的终止。针对抚养、赡养纠纷等具有履行内容案件、离婚案件判决不离及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由承办法官委托社工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增强家事审判的延伸服务工作。

案件调解1个月后,社工又走访了陈先生的父母,得知老人随时能与孙子电话或视频,孩子随母亲生活,学习生活一如往常,父母离异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已降到最低,双方的矛盾亦得到有效的化解。

据了解,案件审判后法官委托社工走访当事人、社区及亲朋好友,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状态、相处模式、情感修复和对裁判文书的履行情况,建立回访档案,对修复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调解有门道>>>

这起离婚纠纷,建宁法院引入了社工作为审判辅助力量,通过“一对一介入”开展了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心理支持“三同步”的审判辅助工作,案后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的“再回头”审判延伸工作,这些工作都是贯彻“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的家事审判工作理念的重要机制。

调查、调解、支持“三同步”。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专业社工的帮助,使当事人在倾诉和聆听的过程中,理性看待和处理家庭矛盾;避免离婚纠纷的案件家庭成员之间脆弱关系造成再次或多次伤害,从而争取对法院工作的配合;法官根据家事调查报告,更加全面客观地研判案情,更加精准地切入矛盾焦点开展调解或裁判工作。

跟踪回访“再回头”。对当事人没有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和责任时,督促其履行或改正并根据回访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回访中发现当事人存在经济困难、心理创伤、子女抚养困难等情况的,联合妇联等组织对当事人提供帮助、社工进行心理辅导等帮扶。

一个成功的案例探索激活了建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创新模式。为了构建常态化的第三方协作机制,建宁法院在建宁县幸福种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设立“爱+”法治公益互动基地,配备充实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辅导员等审判辅助工作力量,由法官引导其开展社会调查、庭外调解、心理支持、担任合适成年人等审判辅助工作,并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根据该调查报告,法官可以更加客观全面地研判案情,更加精准地切入矛盾焦点,并以此开展调解或裁判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而调解或裁判后,根据当事人的情况由基地委派专人对当事人开展跟踪评估回访工作。通过矛盾化解、探视劝导、情感修复、社会观护等工作,给予当事人更多的精神支持,将家事纠纷的伤害最小化,实现情感修复最大化。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徐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