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以检察“蓝”护生态“绿”

2018-06-28 10:26: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莆田城厢检察院服务美丽莆田建设工作纪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城厢区位于莆田市黄金地带,不仅有千年古刹广化寺、大型古堰木兰陂等著名景点,更有水光潋滟的东圳水库,是莆阳人民的生命线工程。为保护一方绿水青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加大对辖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监督和预防力度,全力服务美丽城厢建设。

触角延伸

打造百姓身边的检察院

2015年1月,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在辖区华林经济开发区成立莆田首家巡回检察工作室。工作室的成立是近年来该院主动把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和加强社会网格化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立足辖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地点多为山区、居民居住分散的实际,推行巡回检察制度,构建“建室、设点、定员、联户”工作机制的一个成效。

同时该院在辖区2个镇街、15个村居及河长办等部门设立“检察工作联络点”,确定检察联络员21名,形成“建室设点到镇街,定员联户到村居”的巡回生态检察网格化模式。

该院还结合“预防警示教育”“保护野生动植物”“建设美丽乡村”“呵护水环境”等主题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打造“百姓家门口生态检察院”。

2017年以来,该院民事行政生态资源检察科多次到辖区镇村、学校开展环境保护生态宣传和法制宣讲课,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及大众环保意识,受到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守护公益

检察监督倒逼行政监管

苍翠的山林簇拥着“大水缸”——莆田东圳水库。2017年10月,经群众反映,有人将农家废弃肥料、项目建设弃土倾倒在东圳水库饮水源保护区内。该院立即调查核实,理顺监管职责,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立即着手处理,采取全面清理库区垃圾、大力整治畜禽养殖等措施防治结合,积极与环保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库区饮用水源安全。

这只是该院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案例之一。近年来该院立足生态检察监督职能,惩治、监督、预防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环保专项监督活动。该院以镇街为据点,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为对象,以行政执法卷宗审查和现场勘查为手段,紧抓公益保护工作核心,灵活运用检察监督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力促检察院公正司法和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