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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9月14日公告

2018-09-17 15:36: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英明:

本院受理原告陈秋眉与被告陈英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张克稳:

本院受理原告王万宏与被告张克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林瑚娜:

本院受理原告林智红与被告林瑚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8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福建南鼎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吴瑞:

原告沙县闽焱饮料经营部与被告福建南鼎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吴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115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饲料款190000元及相应利息)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邓水娣:

本院受理原告赖家金与被告邓水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长农机行处字[2018]01号

行政处理决定书

福州绿欣农林机械有限公司:

经长乐市人民法院(2015)长刑初字第41号《刑事判决书》、(2016)闽0182刑初61号《刑事判决书》、(2016)闽0182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查明,你公司于2010年通过假借蒋云钦、刘志琼等50名农户的名义向我站申请大棚购置补贴,以此违规手段套取财政补贴款合计人民币333.32万元。该行为属于《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示范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补或骗补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情形。

现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第八条、《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示范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并依照(2016)闽0182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本站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取消你公司今后在本站辖区范围内享受农机补贴的资格。

二、责令你公司在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套取的农机补贴款人民币333.32万元人民币归还原有渠道或财政。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农业局或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2018年9月14日

赖顶真、赖武林:

本院受理原告曾还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代胜华:

本院对原告雷志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3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林正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与被告林正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范碧桃、郭而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与被告范碧桃、郭而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邱海勇、池金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与被告邱海勇、池金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刘礼平、郑玉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与被告刘礼平、郑玉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吴学云、刘美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与被告吴学云、刘美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4日

记者证注销公告

原本报记者林振华(记者证号:B35007155000079)记者证作废,特此声明!

福建法治报社

2018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福安市源源种养专业合作社2018年9月10日的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 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 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邱碧芳 联系电话:15359701686

联系地址:福安市溪柄镇北山村下村29号

福安市源源种养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邱碧芳 副组长:卢燕玉

2018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禾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9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文

清算组成员:郑惠英、雷丽芳

联系人:刘文 联系电话:13950310966

建瓯禾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恒源丰种养专业合作社2018年9月10日的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谢祖麟 联系电话:18060330708

联系地址:福安市溪柄镇兴龙街51号

福安市恒源丰种养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谢祖麟 副组长:叶瑞峰

2018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阳市祥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詹震雯

清算组成员:肖冬香、张飞松

建阳市祥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9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平县同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8月30日的股东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熊信 联系电话:13806982843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南门段307号

武平县同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熊信 成员:钟玉金、梁娴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