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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的幸福家园,“三治融合”的源动力

2018-12-14 11:06: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017年12月,福建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出席在福建全省社区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社区治理的阐述,为福建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官任社区只是福建创新社会治理的惊鸿一瞥。在福建,还有福州鼓楼东街街道军门社区、三明永安市小陶镇五一村、厦门湖里金安社区等一大批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一个个幸福家园。

“枫桥经验要求矛盾不上交,而我们做到了矛盾不出小区。”在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林金铿看来,这一切得益于立法的推动。

2005年10月26日,厦门市人大党委会在全国率先表决通过了《关于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经过10年的运行,基层治理中涌现出的许多创新举措需要固定,而对实际工作形成一定阻碍的因素需要顺利,一部为全市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的法律呼之欲出。由此,2015年5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性法规,得到了最高法院、中央综治办的充分肯定,受到全国地方人大、司法系统和相关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开创性地从立法上定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由诉讼和各种非诉讼方式共同构成的纠纷解决体系”,并从三个层面对其发展目标进行定位: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实现纠纷解决程序的合理衔接和相互协调、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和适宜的纠纷解决途径。这部地方性法规完善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治理模式从基层预防化解矛盾,到基层社会治理转变。

数据显示,2017年厦门全市人民调解案件量达1.5万件,三年增长了21%,而刑事警情同比下降43%,信访人次同比下降12%,法院诉讼案件增幅明显减缓。有效的法律保障,让政府角色从“主导”变为“引导”,把事务的决定权交给居民。让每一位踏进这座“一城春色半城花,万顷波涛拥海来“的花园之城的人们感受到的不是 “要我做”,而是“我要做”,不仅“靠政府”,而且“靠大家”的多元共治模式,实现从“反应式治理”向“参与式治理”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律难以规范的领域,道德可以发挥作用,而道德无力约束的行为,法律则可以惩戒。

在永定,以客家家训家风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在当地发挥着“润物细无声”的教化作用,永定客家家训馆是全国首家客家家训馆,于2014年建成开馆。60个姓氏的家训、家规,15对经典的家训匾牌,10对有代表性的楹联、10则有代表性的家训故事……这些客家人根据多年生活智慧自创的家训文化,以更接地气、更生动的方式全面地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林氏家训有云:家有法度,代有设施。为吾子孙,奉亲孝事长悌。一本所生,亲疏无多,何必太分你我?共楼居住,出入相见,最宜重法人伦。”2017年10月25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岐岭法庭法官巧用客家家训调解了一起同胞兄弟为争祖遗土楼房产“中柱楼”对簿公堂的案件。

2018年6月7日,湖坑司法所组织了17名社区服刑人员到客家家训馆参观学习,他们跟着讲解员参观了家训馆内“耕读篇”、“厚德篇”、“爱国爱乡篇”、“敬祖篇”、“客家故事篇”,“客家山歌”等篇章。“我因为和别人起争执,出手打伤了人,被判缓刑。今天重新温习了‘戒斗讼’的家训,才发现自己竟然违背了祖宗的话,一定改正。”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某,在学习过程中,研读了王氏家训后说道。

以自治“内消矛盾”,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 福建的实践中,三者不仅相互促进,也相互制约,实践中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达到一种动态平衡。

(本报记者 赵忻 蔡开元 叶小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