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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执行监督工作

2018-12-21 11:47: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打击与监督并用

不久前,涵江区检察院在审查区环保局对苏某某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监督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苏某某在法院已裁定查封其大理石板材切割加工场所、设备并张贴封条的情况下,多次私自拆除封条继续生产,引起周围群众的不满。

该院经过审查后,向法院发出执行检察建议。法院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苏某某经营的加工场所,对其生产全过程进行摄像取证,对正在生产的工人制作了调查笔录,并认为被执行人苏某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苏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这是该院为有力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有效破解执行难题,打击与监督并用,与法院联合发力的一个案例。近两年来,该院共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7件,公安机关均立案。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肖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