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宁化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守护青年“创业梦”

2019-01-08 13:03: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且待来年橙熟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8日讯  2018年12月9日,在宁化县曹坊镇第二届文化旅游节的特色农产品展销会上,返乡创业青年陈某热情地接待着过往来客。他经营的绿色养殖猪肉制品和有机甜橙生意火爆。谁能想到就在一年之前,他险些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而入狱……

青年返乡创业

违法用地被立案

陈某毕业于福建省内某知名畜牧养殖学校,在养殖行业干了10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家畜养殖经验。随着年龄的增长,陈某回乡创业的念头越发强烈。

2015年9月,陈某带着多年来打工攒下的资金,返回宁化县曹坊镇筹划“绿色养殖”项目。经过1个多月的实地考察走访,他发现村附近有一片荒废的林地,其旁边还有较大片的农田,且不在政府禁止养殖范围,用来搞“生态循环养殖”非常适合。在施工建设前,陈某前往当地林业站咨询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但他认为手续较为繁琐、时间过长容易错过生猪养殖最佳时间。于是,急于求成的他在征得村民同意后,立刻着手施工建设,前后投入资金近40万元。

宁化县检察院检察官监督陈某开展补植复绿,落实生态修复机制。 □王伟 摄

不久之后,陈某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被相关部门举报,陈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鉴定,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13亩。2017年6月,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被移送宁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释法解惑

助力创业伸援手

在刚接受检察官讯问时,陈某表现得非常消极。他向检察官诉说:“我只是想用自己掌握的技术,搞好生态养殖,带领村里的乡亲们一起富起来。这是好事儿,我怎么就落到这样的下场?创业怎么就这么难?”

检察官在安抚陈某情绪的同时,向他讲解了在法治社会依法办事的重要性,最终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真诚悔罪。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在讯问结束后,检察官前往陈某所在的村庄开展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陈某虽未经许可违法占用林地并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但其建设施工前征得了村民同意,得到村民支持。此外,陈某的养猪场利用粪便作为稻田和林地果树的肥料,又将稻田收获的粮食作为养猪的饲料,“绿色循环养殖”的效益已经初步显现。在社会调查期间,陈某还多次通过律师向检察官表达了愿意开展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挽回自己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