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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守护青年“创业梦”

2019-01-08 13:03: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司法为民获肯定

创业梦想再续航

通过依法审查案件证据和开展社会调查,宁化县检察院检察官认为,陈某虽未经许可违法占用林地并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其确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较小,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于是向县法院提出对陈某依法从轻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2017年9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陈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此外,在宁化县检察院引导和协助下,陈某与村委会签订了《生态修复协议》,补办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创业项目从此走上了依法发展的轨道。

“我还以为要入狱服刑,创业致富梦想就此搁浅,感谢你们给了我重新实现创业梦想的机会。”走出看守所的陈某激动地对主办检察官说,“来年,你们一定要再来我那里看看,那时橙子就熟了,保甜!”如今的陈某,创业还在继续,与梦想也愈加接近。

(雷晨楠 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