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2019年第18号:2018年三明市C-DRG收付费改革节约医疗费用1283.52万元

2019-07-01 11:17: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答记者问
 
记者:全国县域医疗共同体有3129个,三明的县域医共体与其他地方有什么不同?
 
张元明:三明医共体叫总医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第一,总医院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三要素为核心。整合医疗机构,将县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整合为一体;落实办医自主权,赋予总医院人事、分配、经营等办医自主权,实行内部高度集中统一的运作机制;实行医保打包支付,以医保打包支付为主要经济利益纽带,建立“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归己”的机制。
 
第二,总医院以中西医并重为发展宗旨。保持中医机构设置、行政建制及法人单位“三不变”,中医院有独立牌子、独立财务、相对独立院区和功能科室、床位设置。
 
第三,总医院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改造医疗服务模式。通过实行医保打包支付,引导医联体内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加快向“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最终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模式转变。
 
记者:三明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之后,县域内的公立医疗资源整合到一起,变成了“一家人”,会不会造成垄断,让群众就医更没有选择余地呢?
 
蔡金明:2012年,我们将全市12个县(市、区)统一为一个诊疗区域,明确医保报销政策不分县域内外,同等级医院执行同等标准报销政策,让患者自由选择就医医院。2017年开始,组建总医院,避免了在县域范围内既有县综合医院,又有县中医院,二者之间互相争抢病人、争购设备的低水平竞争。一个县组建一个总医院后,在医保政策的引导下,变成了县级总医院与县级总医院之间的竞争,各总医院必须通过打造自己的优势专科、优势品牌,吸引周边的患者,以此增加总医院的医疗服务性收入,从而做大总医院的工资总额,用于提高医务人员年薪分配,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而且,每个县只设立一个紧密型医共体,也是基于三明县域特点确定的。三明县域人口较少,12个县(市、区)人口超过20万的仅5个,每个县虽然都有两所县级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但中医院都相对偏弱,难以形成两个龙头,组建一个总医院可以说是最合理的布局。
 
记者:三明市是国家确定的C-DRG收付费改革三个试点城市之一,请问三明这项改革进展情况如何?
 
徐志銮: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把三明列入DRG收付费改革“三+3”试点城市。我们按照国家推进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全国率先实行覆盖面最广、最深、最全面的C-DRG收付费方式改革,按照“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则,将所有住院病例分到796个病种组中,按组定价收付费,首次实现了医保和患者与医院同时按病种定额结算,让群众明明白白看病,减少医患纠纷带来的风险。2018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出院病例中按C-DRG结算的达62.88%,达到改革预期。
 
从目前来看,我市C-DRG收付费改革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显著成效:一是病案质量大幅提高,诊疗流程进一步优化。C-DRG实施后,病例审核由事后审核变为事前审核,填写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同时,医疗机构通过信息化改造,诊疗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初见成效。C-DRG采用“预付式”收费方式,让药品(耗材)、检查检验转为医疗服务成本而不是创收手段,驱使医院和医务人员有积极性去控制成本,避免过度诊疗、大检查、大处方,从而有效降低了资源消耗。2018年,全市按C-DRG收付费结算的公立医院有效节约医疗费用1283.52万元。三是提高了患者医疗保障待遇水平。2018年,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患者就诊实际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分别达到70.92%和61.15%,较2017年的70.51和59.48%,患者待遇得到提高,群众负担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