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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鼓楼样本

2019-07-12 10:33: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创新推行多元化解综合协助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2日讯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邻里矛盾一触即发,告与不告?一时陷入两难困境……远亲不如近邻,该怎么办?对此,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我省首创“多元化解综合协助中心”(简称“多元化解中心”),社会调解优先,诉讼断后保障。

儿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常年卧榻行走不便,维权之路苦不堪言……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对此,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市组建调解团队,走街串巷现场调解止纷。

经济、科技文化迅猛发展,创新型知识产权侵权愈演愈烈……如何破题?对此,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增加知识产权侵权中的图形、文字侵权案件的审前调解。

2017年7月7日,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一行到鼓楼区法院考察调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不仅使鼓楼法院司法为民服务迈上新台阶,也促进了“枫桥经验”在鼓楼落地生根。该院深入领会“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精髓,坚持党政主导,找准新时代多元化纠纷解决和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的切入点,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树立“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理念,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搭平台 融入综治“大调解”格局

鼓楼,是我省省会城市核心区,高楼林立,商贸发达,产业高端,各类现代化服务蓬勃发展,正焕发出一股新的生机与活力。但随之而来的,是民间借贷、物业纠纷、拆迁赔偿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涌现,法院日益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受理的各类案件日益增多,诉讼主体呈现多元趋势。

作为福州全市收案数最多、增幅逐年迅猛增快的基层法院,鼓楼区法院饱受“案多人少”的困扰。此瓶颈如何突破?如何以调代诉,发挥矛盾纠纷繁简分流、调度和协调的“枢纽”作用,变“一元审理”为“多元调解”,将矛盾、纠纷尽最大可能解决在诉前,确保程序良性运转?鼓楼法院就此进行深入调研思考,紧密结合实践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2017年6月下旬,该院在深刻领会区委、区政府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的精神,主动联络各方力量,积极作为,坚持“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理念,由鼓楼区委政法委牵头,区信访联席办、综治办、司法局等部门参与的“鼓楼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和鼓楼区法院“多元化解中心”,相继在鼓楼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揭牌,分别与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电子商务协会、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14家单位联动,搭建多元化解中心平台,有效整合解纷资源,优势互补,多渠道“一站式”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们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核心,就是要做好诉源治理,实现多元互动,进行一站式的化解纷争,加强诉与调的衔接。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要解决问题,我们第一步就是要结合实际主动搭建平台,将综治调解引进法院,在诉前推行繁简分流止争,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诉前调解,借助外力来解内忧,这是一个关键点。”鼓楼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维海介绍说。他表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能有效实现诉调无缝衔接和矛盾的终极化解。

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自“鼓楼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和鼓楼区法院“多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效果立竿见影,共成功调解案件3400多件,占委派调解案件的32%。而这一创新理念之所以取得有效成果,离不开鼓楼区委、区政府及各联动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