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寿宁县公安局下党派出所“1警+5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2019-08-07 10:06: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瞄准“精、专、强”

探索新时代矛盾纠纷新解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房前屋后间难免会有不尽人意之处。2019年6月13日,下党派出所接到上党村村民吴某回报警称,其利用自家门前空地扩宽道路路面时遭到了邻居吴某粉的多次阻挠。

“扩宽路面本应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好事,为何遭到邻居阻挠?”带着疑问,民警赶赴现场了解到,吴某回正在扩宽的道路路基较高,邻居吴某粉担心路面扩宽后,如遇降雨天,屋檐水会落地溅起的水花会导致其墙体受损。

“起初,吴某粉情绪激动,误以为民警是来抓他的,甚至对民警破口大骂。”为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民警对吴某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面努力平复其情绪,向其耐心释法说理;另一面联系吴某粉在外工作的儿子,让儿子做父亲的思想工作。与此同时,成功说服吴某回作出承诺,路面扩宽后做好相关防水措施。最终,二人握手言和。

事后,吴某粉的儿子在电话中,同样用“让外出乡亲放心,让在家乡亲舒心”这种亲身感受,表达了对下党派出所民警的感激之情。

如何更好为民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把“红色下党”建成“平安下党、和谐下党”?近年来,下党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的同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新解法。

下党派出所民警在下党乡鸾峰桥宣誓

郑小凤介绍,派出所首先做“精”民警直调,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推动执法活动向矛盾纠纷调处延伸、执法资源向矛盾纠纷调处倾斜。围绕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环节“接处警”开展岗位练兵,提升民警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利用接处警的“黄金时间”,最大限度把筒单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一线。同时,建立矛盾纠纷回访制度,以提高群众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满意度。

做“专”调解队伍,是下党派出所践行“枫桥经验”的又一个法宝。该所建立了一个乡村“调解微信群”,把熟悉辖区情况、在群众中有威望、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热心并善于调解的离退休干部、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全部聘为专、兼职村级调解队伍,同时邀请国土、住建、民政、人社、司法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充实乡一级的调解队伍,实现网上网下调解同步进行,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质效和权威。

与此同时,做“强”联合调解,对一些“疑难杂症”的矛盾纠纷,由处警民警做好先期取证后,第一时间联合乡、村两级调委会,发挥专业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的作用,既实现了非警务警情的有效分流,又发挥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优势,防止“民转刑”,使调解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