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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

2020-06-17 10:26: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强化后续跟踪

促进落实监护责任

“孩子目前已经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明显规划,生活习惯也恢复正常。但是作为家长,孩子的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三访”工作中向监护人反馈后续跟踪监督情况,检察官通过走访社区、回访学校、探访监护人,了解掌握“督促监护令”实施效果。

涉案未成年人小吴酒后一念之差,潜入邻居家中盗取手机一部。鼓楼区检察院考虑到涉案未成年人是初犯,且已获得被害人谅解,决定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八个月。今年2月,因疫情影响,鼓楼区检察院通过视频方式向小吴的监护人宣达了“督促监护令”。

所谓考验期,考验的主要是监护人。监护效果将作为案件最终处理的重要参考,若考察期内,监护人拒不履行“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将视情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将监护效果作为最终处理的参考,是为了让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这也是‘督促监护令’的刚性所在,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检察机关最关心的是未成年人是否能回归正途。”江福林认为,未检案件与其他案件最大区别就在于,除了关注案件本身更需要去关注人,要做大量的案外工作。

同时,福州市检察机关还筛选出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组成亲职教育队伍,结合社工帮教,依托“互联网云平台”将法治教育、家庭教育试听资料作为学生、家长线上教育的内容,引导监护人改进监管方式,改善亲子关系,实现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经过半年多来的探索实践,福州市检察机关已针对涉嫌暴力、侵财、性侵等20多个案件涉案未成年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0多份。“督促监护令”工作已日趋成熟,取得明显好成效,并得到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和省检察院霍敏检察长批示肯定,目前正在全省推广实行。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洪波提交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法律制度的议案》,建议将“督促监护令”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内容,以期推动“督促监护令”机制法律化。

据了解,福州市检察机关正与福州大学法学院协作,共同研究完善“督促监护令”机制,以期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唤醒监护人监护意识,推动教育、公安、法院、社区、义工等多渠道力量介入,形成帮助问题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建立完善“督促监护令”联席会议、监护考察、宣告送达、“三访”落实、结果运用评估等配套制度,推动“督促监护令”法律化立法进程,有效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福建长安网记者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