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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审判30年从舢板到巨轮的嬗变

2020-11-22 17:27: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与时俱进

“朋友圈”共建多元联动解纷大格局

2019年9月9日凌晨,泉州湾海域发生了一起渔船船员因硫化氢中毒的事故,受伤船员刘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而渔船的船东蔡某也因该事故成为了“植物人”。双方当事人家属矛盾重重,石狮祥芝渔业协会试图调解,但没有成功。收案后,承办法官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和石狮祥芝渔业协会副会长、调解委员会委员蔡鹏泽参与调解工作,法情相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对赔偿数额的一致意见。

法院与行业协会携手,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厦门海事法院管辖范围点多面广线长,随着中外经贸往来突飞猛进,涉海纠纷案件数量显著增长。早在2011年,厦门海事法院就率先提出了与涉海单位建立“朋友圈”,共同“打造‘无讼’港区、渔区,构建平安和谐海域”的设想,先后与厦门港口管理局、福建省海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等涉海单位建立共建关系。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不断将“朋友圈”延伸至省内其他沿海城市,构筑司法、行政、仲裁、协会、村居、高校、驻军等“七位一体”的多元共建、多元化解网络。

今年7月,该院根据省高院提出的“深入推进诉非联动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涉海调解为特色,设立诉非联动中心。通过与七家涉海行政单位建立多元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吸纳相关行业和部门的调解组织共同参与,共建“1+7+N”合作模式,深化涉海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促进司法与执法良性互动、信息与资源共享、法律适用尺度统一等全方位合作关系,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新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共同促进海域治理现代化。

在此基础上,今年8月,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还与福州海事局联合发起成立海上交通事故纠纷(福州)多元化解中心,汇聚海事行政、海洋渔业执法、海事司法、保险公司、保险行业调解组织、仲裁中心、船东协会等各方力量,为我省海域治理和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同时,随着信息化发展的脚步,厦门海事法院积极推动“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在全省法院率先以中英双语方式向社会发布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推出官方网站英文版网页,更好满足国际贸易、航运界对中国海事司法的需求;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探索“卫星照片取证”、“微信扣船”、“微信视频调解”、“移动微法院”等执法办案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三年来,年度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评估排名,厦门海事法院位居全国海事法院前列。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远航正当时。面对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海事审判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厦门海事法院将继往开来,充分发挥海事法院专属性、专业性及管辖区域特殊性的独特优势,努力把海事审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大力加强海事审判工作,为护航“一带一路”倡议,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报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朱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