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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创“督促监护令” 有效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2020-12-29 15:47: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监督形式

整合多方力量形成帮护合力

今年7月16日,连江县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侦查员、社工志愿者,向涉抢夺案的15岁少年小余的父母举行了一场“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

“我们检察机关虽然在未成年人工作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但绝对不是无原则宽容。”在送达仪式上,看着仍然还没有完全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小余,连江县检察院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陈本钦强调道。

一旁,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邱善群则严厉地向小余及其父母讲明了小余所涉案件中的法律关系,邱善群声明:“你可能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你作案时已满14周岁,若在抢夺的过程中有我所说的携带凶器等行为,则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抢劫罪的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是你进入他人家庭生活的便利店内抢劫,则可能构成‘入户抢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听罢,原本还有些无所谓的小余及其父母呆住了。此前,小余一直存在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对检察机关的挽救措施不甚重视。听完检察官的话,小余当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悔过;小余的父母也深刻反思自己对孩子长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承诺将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管教好孩子,并配合检察机关和社工开展对小余的帮教改造,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宣告送达仪式后,连江县检察院、“大风车”社工与小余及其父母共同签订了《帮教协议书》,为小余开展为期半年的精准化帮教。

自2019年11月发出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以来,福州市两级检察院已发出了120多份督促监护令,102名监护人重新找回“为人父母”的责任意识,积极修复亲子关系,92名孩子远离不良朋辈步入人生正轨,其中53人回归校园、39人顺利就业,开启人生崭新篇章。随着探索实践的深入,几乎每份“督促监护令”的送达都举办了类似这样的送达仪式:采取公示宣告方式,邀请学校、社区、社工组织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共同见证和参与。

送达仪式让“督促监护令”更具有仪式感和庄严感,检察官也能及时向送达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同时,参会的各方也能形成帮护的合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整合多方力量,福州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同制定《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