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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创“督促监护令” 有效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2020-12-29 15:47: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紧箍咒”念起来 “熊孩”有人管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9日讯 2019年12月,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针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监护人监管缺位等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宣告送达了全国首创的“督促监护令”。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犯错涉罪,家长也有责任。”张时贵介绍,为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福州市检察机关从2019年10月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对国家监护制度设计中存在的“真空地带”进行完善和补充。

如今,一年时间过去了,福州市检察机关实行“督促监护令”实践探索之路走得愈发稳健与宽广,为督促监护人更有效地履行监护职责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刚性保障和司法监督。

找准“病因”开药方

专业定制精准施教提升刚性

2020年3月30日,闽侯县上街镇某国道旁,辍学在外的张某伙同7名学生对被害人林某实施了4分多钟的扇巴掌、脚踢打,围观的其余6名学生嘲笑声、玩笑声不绝于耳……

校园欺凌猛于虎,这些涉案未成年人虽然还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若任由他们的行为继续“野蛮生长”,极有可能会演变成犯罪行为。于是,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们开始对13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家庭监护环境、参与违法犯罪原因、性格特点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走访中,检察官们的关注点愈发集中到孩子与家庭的关系上:这些未成年人性格不同、成长环境不同,但他们背后的家庭却都存在惊人的共性:家长管不住,孩子听不进。

“可以说,这些孩子走上歧途,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有很大关系。”福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江福林说道。如何让每一份“督促监护令”都能最大程度发挥作用?“显然不能千篇一律,要找准病因才能开药,专业定制的、精准施教的才能确保帮扶效果,提升监督的刚性。”江福林表示。

闽侯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胜男介绍,针对这起校园欺凌案件特点,他们专门对家长和孩子设置了不同的问卷调查,从家庭基本情况、父母基本情况、父母教养方式等方面收集数据,为确定涉案未成年违法行为人所处的家庭教育环境的等级评估提供素材。

今年6月12日,闽侯县检察院在上街大学城检察室为涉案的十名家长颁发了“督促监护令”,这是该院首次尝试分级督促令形式:根据每个人在案件中作用大小以及社会调查中发现的脱管严重程度确定不同等级的督促监护令,不同等级监护令在要求履行的监管强度、反馈频度、亲情陪伴力度、要求参加的亲职教育时间等方面均作了不同区分,精准施教。

无独有偶,鼓楼区检察院也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不同的家长态度、不同的孩子个性,对一起抢劫案中的3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了“私人定制版”的“督促监护令”,每一份监护令都咨询过心理咨询师的意见,指出了亲子关系的问题所在,并提出行为纠正意见,“甚至具体到了一些生活细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告诉记者。

通过一次又一次专业指导下的亲子沟通,父母与孩子也渐渐敞开了心扉,认同检察官提出的教育问题。曾经无底线溺爱孩子的父母终于学会了拒绝孩子的不合理要求;总是板着脸的孩子开始明白母亲的苦衷,与母亲有了互动和表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