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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检察院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落地见效

2021-01-05 10:07: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亮职责

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必须牢牢抓住‘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这一总体要求,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自觉把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已经成为三明市检察党组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该院主动跟进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先后与三明中院联合发布《关于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行为法律责任的风险提示》《关于违反安全生产行为法律责任的风险提示》,提醒公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强化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制定《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强化检察一体化作用相关机制意见》,提前介入利用防护物资实施诈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涉疫情案件83件。第一时间摸排并提前介入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9件,从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他们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案件办理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校园安全防范等方面问题。今年以来发出检察建议315份,积极推动行业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做到“办成一案、治理一片”。

三明市检察院党组努力把机关党建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该院自行研发“三明市检察机关业绩考评系统”,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进行合理赋值,实行全市统一的量化标准,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进行量化考评,并与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激发干警“实干担当、敬业奉献”积极性,推动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干事创业氛围;他们组织开展“一院一品、一部(处)一优”评选,致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抓特色育亮点树品牌”的工作导向,经过为期一年的培育,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 “一院一品”项目12个、“一部(处)一优 ”项目18个,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和社会知晓度。他们坚持检察业务态势每月会商通报、每季分析制度,常态化开展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稳进落实提升,在案·件比、认罪认罚、行政实质性争议化解、虚假诉讼监督、提起公益诉讼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亮服务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自觉把检察服务亮出来,让检察机关开展“亮点行动”、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成果惠及百姓,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已经成为三明市检察机关及其干警的自觉追求。

三明市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用心守护“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和“林深水美、宜居宜养”绿色三明名片。该院组织开展东牙溪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调查,针对保护区内存在大量使用化肥、部分农药包装瓶随意丢弃现象等问题开展专项检察,形成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合力,在全省率先实现“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全覆盖,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法律监督,该做法被省检察院和省河长办联合推广;市检察院牵头梅列区、三元区检察院对市区东侧后山地质灾害点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省检察院及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文物和红色文化的司法保护,对照《三明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明市革命文物推荐点》,在全市部署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市检察院、三元区检察院围绕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开展遗址周边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监督,联合设立万寿岩遗址检察联络点,种植“检察林”。

三明市检察院以贯彻落实市委打造“风展红旗如画”品牌的工作部署为抓手,强化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三明市检察院分别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市扶贫办相继下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当事人申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搭建“精准救助、全面救助、全程救助”立体式国家司法救助模式,助力脱贫攻坚。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当事人2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5.7万余元。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做好服务企业助力六稳专项工作十二条措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同时还与市人社局会签《关于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助力根治欠薪工作的意见》,形成“检察监督+根治欠薪”协作机制,在市劳动监察支队设立根治欠薪工作联络点,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3件,督促24个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补拨付预付工程款和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共计2634.7万元,补发拖欠工资共计124万元。

(本报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陈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