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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排头兵要求成效显著

2021-01-07 13:30: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立题:

创新机制

服务“六稳”“六保”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检察机关如何在疫情考验之下助力地区经济发展,逆势而上?机制创新!

深化“三项机制”(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出台一系列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会商协作实施意见),出台“五定办法”(实施民营企业定点联系、定部门落实、定人员联络、定时间走访、定专题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出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审批指引,依法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无法外出经商问题。

此外,福州市检察机关制定实施了18条意见,及时介入并依法惩治诈骗、抗拒疫情防控等涉疫犯罪48人,办理销售假劣口罩等涉疫公益诉讼案件41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996人。

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2件,保护无辜市场主体不受刑事追究;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和起诉标准,对涉罪企业管理人员依法不批铺88人、不起诉182人,提出或督促变更强制措施22人;召开跨省远程公开听证会,对一名自贸区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就业。

2020年还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找准检察工作与扶贫工作结合点,依法打击侵占扶贫资金等涉农犯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2件,向89名因案致贫返贫困难户发放司法救助金250多万元,办案数量和救助金额居全省首位,在助力“六稳”“六保”的同时,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效保障“三个福州”建设。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从上海石库门到嘉兴南湖,一艘小小红船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希望,越过百年的急流险滩和惊涛骇浪,成为领航中国行稳致远的巍巍巨轮。福州市检察机关从“捕诉分离”到“捕诉一体”,在疫情冲击下解难题、答新题,逆势而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35项业务指标和多项机制创新“领航”全省,勇立八闽潮头,未来可期。

(本报记者 庄然 通讯员 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