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21年3月27日公告

2021-03-30 17:38: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仙游县建伟成品油配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仙游县建伟成品油配送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阴晴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阴晴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莆田美楠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美楠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公 告

莆田市荔城区国兰鞋材加工厂:

本局于2020年7月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2020〕364号),决定对你处罚款人民币30145元。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缴纳罚款人民币30145元及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30145元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7日

公 告

王朝清:

本局于2020年8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2019〕396号),决定对你处罚款人民币79750元。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缴纳罚款人民币79750元及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79750元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7日

公 告

福建省丰晨财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0年7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2020〕312号),决定对你处罚款人民币11100元。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缴纳罚款人民币11100元及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11100元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国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9月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宗发

联系电话:15959129992

联系地址:福清市三山镇鳌峰村环岛路

福建国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正国  成员:林宗发、陈清荣

2021年3月27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