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情消失,金钱来往如何算清
法官提醒: 借贷行为要注意留存借贷证据 热恋期间,情侣之间相互给付财物频繁,亦不在乎钱财往来的“名分”。可曾想有朝一日,昔日爱情不再,曾经的钱财便不再是爱的证明,财产纠纷往往随之产生。所以在爱情中,保持理智是必不可少的。 “民间借贷”要求返还,要同时符合“借贷合意+实际交付”两个构成要件。分手后的情侣常有两种困扰:仅有借条等债权凭证,能否要求返还借款?或是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证明资金往来属于民间借贷? 若是仅有债权凭证,但该借贷事实没有实际发生,是双方恋爱时签订的“忠诚协议”补偿金或者是双方分手时“青春损失费”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费用,不按照民间借贷处理;若是仅有转账凭证,出借款项一方要保存双方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及谈话录音等,如对方在聊天中承认款项是借款或承诺还款等。接收款项一方要保存款项系用于共同生活消费支出或系恋爱期间赠与的相关证据。 总而言之,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实际借款关系时,一要审查是否有借贷合意的达成,二要审查是否有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要注意在事件发生时根据前述借贷要件保留证据。若情侣之间发生借贷行为,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最好写有借条,如有利息和还款期限的预期,也应尽量在借条中明确。款项支付应尽量采取转账方式,以便留存凭证。此外,相关案件审理也会审查款项支付时间、项目、数额等法律事实及款项支付目的、给付方式等细节,相关证据的留存有助于进一步佐证借贷关系的实际存在。另外,情侣间一些含有特殊意义的转账若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一般被认为是表达情谊的无条件赠与行为,比如“1314”、“520”等的转账行为。 此外,法官还提醒,告别“恋爱脑”,情侣间金钱往来应遵守“五要”“五不要”。“五要”:借款要留存书面凭证。款项支付要采取转账方式。赠与或大额共同开支,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纠纷产生后要积极妥善处理,保护好双方隐私。恋爱期间经济要独立。“五不要”:不要以出具借条的形式表达忠实、爱意或补偿。不要财务混同。不要随意出借信用卡供对方使用。不要以自己的名义帮对方借款。不要支付包养费、青春补偿费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款项。 (本报记者 王淯滢 陈章群 通讯员 思法宣 李思福 柯龙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