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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检察:实践公益诉讼 守护美好生活

2021-09-26 09:59: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探索创新 只为更好守护

“您有一封《检察提示函》,请注意查收。”近期,漳浦县有多家企业相继收到了一封来自漳浦县检察院的提示函。

这封提示函,是漳浦县检察院结合对相关企业走访调研研究制定的,旨在通过保护环境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提醒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支持。

相应的,走访当地企业,向企业负责人送达《检察提示函》,并召开座谈会就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面对面”倾听企业相关诉求,也成了漳浦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重要工作之一。

“非常感谢检察院引导我们合法合规建设经营。”在座谈会上,漳浦宝承昌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感谢,并承诺将在建设经营过程中按要求落实环保相关制度,履行环境信息公开义务、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这是漳浦县检察院探索创新的预防性生态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也是该院为更好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探索。

“以前,我们办案都只能是事后检察,被破坏的环境、资源也只能在事后进行修复。对此,我们决定将关口前移,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预防。”郑旺兴告诉记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在促进“美丽漳浦”“法治漳浦”的职能作用,将生态公益诉讼的关口前移,该院在经过大量调研后,于今年5月起草文件,并与该县环保局会商。

随后,双方就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运用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等形成一致意见,并在7月15日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预防性生态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意见》。

“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郑旺兴介绍,将环境公益诉讼的关口前移,可以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漳浦检察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检察履职,充分释放司法能量,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漳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罗悄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