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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法院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

2021-10-26 12:06: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聚镇村分力”,即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现纠纷就地受理,并实行纠纷“繁简分流”“双向分流”机制。 18个乡镇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及216个村(社区)纠纷化解工作室,负责调处各自辖区内存在的纠纷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可上报 县级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联调联处工作,实现纠纷“就近、快捷、公正”调处,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此外,打 造边界联动联调,在水口、春美、杨梅等6个县域边界乡镇建立矛盾纠纷联动联调机制,目前共成立边界乡镇联合调解工作组6 个,成功调解边界纠纷87起。

与此同时,该院充分“聚内部合力”。法院审判团队联动协作,形成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三结合”,法官助理、员额法官 、分管领导干部调解“三步曲”,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调解“三联手”,庭外形成当事人亲友、基层组织、乡 贤等共同助力参与的调解格局。

分:创“调解+确认+执行”机制

特色调解便民利民

在整合社会所有的调解资源,利用网络大数据有针对性地进行区域化、专业化分配,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分流在诉讼之外、 化解在诉前的同时,德化法院注重创新机制,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我们创设‘两次调解机制’。”该院龙浔法庭庭长周成铭告诉记者,该院将“调解+支付令+再调解”作为矛盾纠纷解决的主 要模式。针对被申请人电话不接、通知不理、调解不到等不配合调解或调解积极性不高的当事人,法院及时发放《支付令》, 限期债务人履行义务。支付令发出后,当事人还可以进行二次调解,讲清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今年以来,共 向4名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其中两个案件当事人在收到支付令后立即履行了义务。此外,建立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把通 过繁简分流出来的案件委派、委托相关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该院还建立了“类案调解”制度。将德化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对接,对于同类型案件,依据 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作为类案调解依据,走“调解+司法确认”途径,快速化解当事人的纷争,避免同类案件重复诉讼,浪费司 法资源,节省纠纷解决人力和资金成本。

对生效的支付令和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对方逾期不履行的,德化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直接受理其强制执行申请,并做 好执行案件的对接工作,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打造县中心的闭环工作链条,把“立案+调解+司法确认(支付令)+执行”的 工作环节做实做细,让当事人少跑腿。

张某、周某在陈某的陶瓷厂从事倒坯、陶瓷手绘工作,但从2020年初开始,陈某的陶瓷厂开始拖欠工资,因此产生纠纷。今年9 月,德化县多元化解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分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专业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由县多元化解 中心的裁决中心进行司法确认,保障执行力度,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黄燕萍 何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