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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2021-11-15 11:47: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落实民企平等保护新理念

今年4月,潘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被纳入户籍所在地荔城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

对于潘某来说,在经常居住地荔城区还是工作所在地仙游县接受社区矫正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潘某的户籍、子女就学、家庭生活等均在荔城区,其又是仙游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兼技术总监,该公司是仙游重点引进的企业。公司的技术研发测试和与合作商对接等关键事项又需要潘某本人参与,需要每天往返于莆田市区和仙游县。若按照以往,社区矫正对象确因工作需要跨市、县活动的,应当提前3日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申请,每次都要提前履行审批手续,不仅繁琐复杂,还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

荔城区检察院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主动沟通区司法局共同前往仙游县企业所在地实地走访调查,促成其同意潘某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仙游县活动申请,为企业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多亏你们的大力支持,我们公司的股东兼技术总监潘某能经常往返于荔城区和仙游县,不然我们这个项目就做不下去了。”潘某所在企业的董事长蔡某感激地对荔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

此外,荔城区检察院还坚持依法严惩严重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维护企业安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优化创新创业法治新环境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荔城区检察院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于今年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旨在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整合了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具体负责法律规定的由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监督等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家创新发展、提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企业和个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重要平台。”荔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陈少贞表示。

该院还注重加强对辖区内制鞋等特色民营产业中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持续深入对接全市“双打”专项工作。2021年以来,共批捕制假售假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9件59人,起诉56件72人,涉案金额达2.2亿多元,打击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案件。同时,严格落实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共告知相关权利人125人,告知率达100%,实现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告知工作的全覆盖,保障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郑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