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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 司法为民

2021-12-28 12:04: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监督

确保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为保障视障人士出行权益,确保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今年以来,该院针对盲道建设涉及多部门协调困难的情况,通过发函、召开圆桌会议的方式,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盲道整治专项行动,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该院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联合区建设与交通局现场查看整改路段进展情况;走访区城管局,就盲道整治专项开展座谈,持续跟踪,了解最新整治情况;走访区残联,听取其对盲道整治专项的意见和建议。

截至目前,该院已督促辖区226条人行盲道完成整改,发放文明骑行宣传手册5600余份,张贴告知单2万余张,累计新增施划共享车辆停车框6300余个,设置标志牌90个。

此外,该院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实现检察监督、行政履职和公益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

问需于企

普法宣传筑牢源头“屏障”

一直以来,该院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手段,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企业也要落实监管职责,不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普法宣传就是要让企业筑牢源头‘屏障’。”近期,结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先后走访13家企业,问需于企,通过“进企宣传+发放材料+咨询解答”的方式让法律活起来、暖起来。同时,围绕环保问题、企业经营法律适用问题开展座谈,发放400余份相关宣传手册,引导企业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强身健体”。

下一步,海沧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摸排、收集、归纳、核查力度,高度关注群众呼声较高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案件,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姚荣梓 徐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