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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有成效

2016-11-09 10:37: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加强信息应用 执法管理到位

随着科技强检的脚步不断加快,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也离不开科技力量的助推。

鼓山地区检察院有效利用案件信息管理平台,构建对“三类案件”内部管理机制。先后制定出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规定,将“三类案件”纳入案件管理范围。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案件流转、案件办理进行监控指导,建立起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司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案管中心重点针对可能导致案件超期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全程监控刑罚变更执行检察案件6000余件,发出口头预警100余次、书面预警8件次。

除了用科技的力量让案件管理和监督更加规范,该院还向科技要警力,全面提高监督及工作的效率。该院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单位执法信息实时共享以及检察内网全面延伸覆盖的信息化网络平台,改变以往服刑人员奖惩考核材料依靠人工报送的方式。同时,建立经办人、检察室主任及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机制,对案件审查中的重要事项、重点环节,通过检察内网全面实行网上录入、线上流转、系统审批、全程留痕。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实现对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督。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