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人水和谐”生态样本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郁郁葱葱的树林倒映在宽阔的水面,时有白鹭在茂密的水草丛中悠闲觅食……仙游木兰溪双溪口水库呈现一派“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生态意境,这美丽的一幕幕与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息息相关。 “2016年3月,我院正式启动‘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监督活动,通过‘督政’‘督案’‘督审’介入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10月25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加辉告诉记者。 不断深化专项行动 助力母亲河保护成效凸显 2018年1月,仙游检察院依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的职能定位,适时调整、升级了“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了“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建设新时代美丽新仙游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2019年,该院又开展了“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检察建议回头看”专项行动,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工作新理念,努力打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的仙游检察样本,为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多样化检察产品。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共挽回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44.2亩,其中基本农田74.5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19.4万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8公里;督促拆除污染养殖场60处。 2017年至今,针对木兰溪流域环境污染、耕地资源、矿产资源、林地资源、流域整治、城市垃圾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仙游检察院先后向环保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县级行政职能部门以及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立案监督1件1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通过专项活动发现线索并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件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