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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审判 创平安品牌

2019-11-21 09:58: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1+2+N”

创平安品牌

莆田中院并不满足已取得的成绩,通过“1+2+N”机制创立更多的平安品牌。“此项机制就是1个平台,创新2+N个项目。2+N是指每个法院初期项目2个,之后可以有第3个、第4个直至N个。这些项目是我们法院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建平向记者说道,莆田中院部分业务庭和县区法院通过这个机制,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各自特色的品牌,以审判为出发点,深入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

例如,“反家暴”正是城厢区法院的“平安品牌”。今年3月29日上午,该院与区残联共同举行了全省首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揭牌仪式,随后,召开了涉残疾人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2018年7月,城厢法院受理的残疾人卢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卢某向法院提交了公安机关制作的询问笔录等证据,称婚后其经常遭受王某的殴打。因卢某可能遭受王某的家庭暴力,法官们进行了信息核实,并委托区残联对卢某遭受家庭暴力的程度以及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等进行综合评估。经调查核实,区残联以卢某遭受家庭暴力,且受到威胁不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由,于2018年8月8日代卢某向城厢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日,城厢法院审查后签发出全国首份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也是福建省首份反家暴“远离令”。该案例入选了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既是反家暴审判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更是回应残疾人司法需求和司法服务的具体行动体现,切实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随后查阅了莆田市中院有关《县区法院和中院部分业务庭微创新工作通报,据通报显示,仙游法院的“家事修复中心”、荔城法院的“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秀屿法院的“调解速裁中心”、中院刑一庭的“反校园暴力综合治理”、中院民四庭的“劳动争议仲裁”等,都在“1+2+N”的机制下不断优化升级,形成了自己的品牌。

记者手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莆田中院以实际行动回应了时代课题,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平安创建工作贡献“莆田法院方案”。

(本报记者 郑家悦 庄然 通讯员 郭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