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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15:05:57

“人贩子”在国道步行时落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26年前,湖北一男子伙同情妇流窜多地拐卖儿童,作案11起后潜逃外省,泉州警方在工地排查中发现该名可疑男子——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6日讯 7月21日,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收到一封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发来的感谢信,麻城公安在信中对台商区公安协助抓获一名潜逃26年的涉拐嫌疑人致以诚挚的谢意。原来,湖北汉川一男子在1994年1月至1995年11月之间,伙同情妇犯下拐卖儿童大案11起后不知所踪。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6月,潜逃26年之久的罗某亮被泉州台商警方抓获。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工地排查 警方未能查清一男子真实身份

2021年8月,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对周边工地、活动板房居住人员进行日常走访。排查到沿海大通道工地某活动板房时,一男子的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请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证?”“我没有身份证。”“你是哪里人?姓名?”“河南人朱某青……”经过一轮询问,“朱某青”称身份证丢失,不记得号码。民警多方走访周边工地人员,了解到“朱某青”平时独来独往,沉默寡言,独自一人住在集装箱内。

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便作出判断:“朱某青”可能有所隐瞒。为确保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到位,民警再次找到“朱某青”,将其带回派出所了解相关信息,结果还是未能查清该男子真实身份。而面对询问,“朱某青”始终面不改色,一切似乎如他所说:“我的身份证丢失,不记得号码……”

锁定身份 “人贩子”在国道步行时被抓

今年6月18日,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接到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协作请求称:该名自称“朱某青”的男子的相关信息与重大涉拐潜逃嫌疑人罗某亮的信息一致。从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民警口中得知,“朱某青”是他们当地拐卖儿童案中长期潜逃在外的嫌疑人,其真实姓名是罗某亮,1994年1月至1995年11月,伙同其情妇褚某金犯下拐卖儿童大案11起后不知所踪。26年来,罗某亮从未与其家人联系、也未录入过相关信息,这让侦查一度陷入困境。今年6月底湖北警方在清理刑案积案时,发现2021年8月31日泉州台商警方有收集到嫌疑人的信息。

接到协作请求后,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合成专班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亮的行踪展开分析研判。而此时距离采集到罗某亮信息已经将近一年,此人化名“朱某青”时所在的工地也已完工,人去楼空,侦查难度较大。

由于罗某亮行踪飘忽不定,隐蔽性极强,专班人员行动一开始连连受阻。从泉州台商、福州马尾、龙岩新罗、漳平以及三明沙县,民警一路便衣潜行,明查暗访。就在抓捕行动陷入僵局时,专班人员研判发现,因福建连续一个月暴雨,罗某亮停滞在沙县无法前行,今年6月28日才步行至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北路。专班成员遂立即前往延平区落地摸排,最终于6月29日6时40分许在205国道上与湖北警方合力将步行的嫌疑人罗某亮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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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 26年来很少乘坐交通工具

罗某亮被抓获时,头发已经花白,身边仅有两个简单的行李袋。面对审讯,罗某亮一开始拒不承认:“我想了半天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抓我。”但很快,在民警的强大心理攻势下,他失去了之前的从容淡定,如实交代了自己就是潜逃26年的涉拐嫌疑人罗某亮。

据罗某亮交代,26年前,他和情妇褚某金对外伪装成夫妻在湖南、湖北、河南、广东等地找房租住,专找有儿童的家庭套近乎,再趁机拐卖儿童,作案11起后潜逃外省。

“我心里很清楚这是伤天害理的事情,但出于侥幸心理一直没有去自首。”罗某亮坦言,为躲避警方追踪,26年来,他隐姓埋名,平时居无定所,以打散工为生。他从不用身份证,靠借用工友身份信息使用手机和银行卡,而且很少乘坐交通工具。“就算要去很远的地方,我也基本是走路过去。”罗某亮以为这样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此次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在日常开展工作时不漏一处、积极收集上报可疑信息,专班人员与湖北警方密切配合,这才将潜逃26年的犯罪嫌疑人罗某亮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亮已移交湖北警方进一步办理。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林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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