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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8日讯 为切实保障金融主体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近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开展“暖春执行”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3月11日上午,在收到被执行人洪某、蔡某等人在高新区颜厝村出现的消息后,龙海法院执行局金融实施组干警立即制定计划、赶赴现场,将被执行人拘传带回龙海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洪某等人当场先行履行部分案款,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2月18日以来,龙海法院针对涉金融案件开展“暖春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全方位摸排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拉网式”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对传唤不到、行踪不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展开突击执行,严厉打击拖、躲、逃、赖等拒执行为。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到位金额156万元。 (陈志龙 林伟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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