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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9日讯 为治疗失眠,很多人会借助安眠药,但在不法渠道购买“安眠药”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走私毒品罪等。近日,经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吴某长期失眠,一次偶然的机会,其在微信上认识一个名为“边鸥”的人(身份待查),“边鸥”告知其在国外购买的安眠药药效好,服用后可以快速入睡。2019年至2024年4月,吴某多次委托“边鸥”在国外购买此种“安眠药”用于自食。2024年4月10日,吴某到建瓯邮政快递点收取快递时,被建瓯市公安局抓获,所收快递药品均被扣押。经鉴定,所扣押的药片中检测出“三唑仑”与“依替唑仑”成分。吴某因违反国家对精神类药品管制的规定,走私“三唑仑”构成走私毒品罪。 检察官提醒: “三唑仑”是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滥用含管制类精神药品的“安眠药”只会让失眠的症状越来越重。目前国家规定管制类的精神药品属于违规违禁品,必须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才能购买,失眠患者切勿病急乱投医。 (郭芷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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