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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4日讯 近日,经建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招、张某洁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以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的刑罚,并分处罚金2万元、3000元。 经审查,2021年9月26日,张某招驾驶三轮摩托车带女儿张某洁、妻子杨某某以及3名雇佣的女帮工到山上采板栗,共6人乘车。因拐弯时车辆失衡,发生整辆车侧翻倒地的交通事故,导致杨某某受伤,随后到南平市第一医院就诊。 同年9月28日,张某招、张某洁共谋以杨某某“在山上捡板栗摔伤”的虚假事由进行医保报销,成功骗得医保报销13.5万余元。2022年2月7日、2022年5月19日,张某招以相同虚假事由,为杨某某先后骗得医保报销1.69万余元、6500多元。检察院认为,张某招、张某洁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吴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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