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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1:14:20

社矫期内再违法 撤销缓刑被收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4日讯 近日,在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依法履职监督下,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因违反相关监管规定,被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23年1月,吴某某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城厢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在城厢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接受矫正。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吴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并与他人汽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发生不同程度受损。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检察官在日常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情况介绍、调取行政处罚相关资料等调查核实工作,认定吴某某符合收监执行的情形,遂建议城厢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获采纳。

目前,城厢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对吴某某的缓刑判决,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陈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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