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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1:06:57

无解变有解 欠款终得偿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谢谢你们,三十多年了,想不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另辟蹊径,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1990年6月,叶某向梅某借款10000元。叶某偿还部分利息后便未归还剩余款项,无奈之下,梅某将其告上法院。判决生效后,叶某不履行还款义务,梅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控,均未找到叶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

近日,梅某提起恢复执行申请。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叶某联系。叶某表示,这么多年自己生活一直很拮据,身体不好收入低,没有还款能力。执行法官转而积极做叶某女儿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能劝其父亲履行义务。其女儿听后主动劝解叶某,告知叶某法律规定并释明道理。

在女儿的劝说下,叶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与梅某达成由女儿担保、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李婷 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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