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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利剑护海蚌 科技赋能筑家园 ——福州新区(长乐区)全力筑牢“闽菜明珠”生态屏障 鸡汤汆海蚌,被誉为闽菜“皇后”,在福州地区传统宴席上必备这道汤菜。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长乐漳港海蚌孕育于闽江入海口咸淡水交汇的独特滩涂,其存续与发展,离不开全方位守护。近年来,福州新区(长乐区)紧扣“海上福州”建设战略,联动多部门,以法治为刃、以科技为翼,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守护这颗“闽菜明珠”永续繁衍。 不能让违法建筑蚕食海蚌的家园 2025年4月,长乐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大数据指挥中心联动“智慧巡滩”平台巡查时发现,某海滩一栋网红酒楼,疑似违规侵占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海域。后经核查,该酒楼由当地某旅游公司2015年启建,于2018年投用,在保护区内盘踞十年,占用保护区内的海域面积约1200平方米,严重挤压漳港海蚌生存空间。 “海蚌是长乐的‘金字招牌’,更是两岸同胞共同喜爱的珍馐,绝不能让违法建筑蚕食它的家园。”承办检察官坚定表示。 面对这起年代久远、证据易灭失的案件,长乐区检察院主动作为,调取2015年至2025年间21张卫星遥感图像还原违建时间轴,借助近红外光谱分析锁定沙滩固化范围,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明确生态损害后果。2025年5月,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向区委作专项汇报,推动生态修复。 为进一步强化海蚌保护力度、守护这一地方品牌,长乐区检察院在漳港海蚌保护区设立工作联络点,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长乐海蚌司法保护的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并通过普法宣传强化渔港码头管理,构建起从末端打击到前端治理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同时,该院主动联动公安、海警、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合力推动海蚌资源恢复。 “您看这海蚌纹路,壳面光泽度明显比之前好多了!”在漳港海蚌保护区,陈大爷捧着刚打捞的海蚌向检察官展示。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相关部门已在核心海域放流平均壳长1厘米的海蚌苗种200余万粒,曾经因滥捕濒危的“海洋明珠”正逐步重焕生机。 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查处违建只是第一步,要让海蚌资源得到长久保护,必须织密立体防护网。”长乐区政法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长乐海蚌资源增殖自然保护区设立已40余年。为持续强化司法护航力度,2024年6月,漳港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为漳港海蚌保护再添司法保障。该基地由福州中院、长乐法院联合海警、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共建,建立联席会议、案件联动办理、巡回审判等长效机制,推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 依托该基地,长乐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长乐海蚌种质资源的犯罪活动。 2024年,长乐法院依法受理一起以“清淤”名义非法采挖海砂的案件,被告人陈某经营的渔港在海蚌资源增值自然保护区内,陈某因渔港堆积海砂过多影响渔船进出,在未获渔港清淤审批,也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采挖海砂并欲将海砂转卖牟利,经鉴定其采挖的海砂价值454025元。 案件审理中,经调解,被告人支付了海域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海岸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生态修复费用等54万余元。最终,长乐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在海蚌资源自然保护区非法采挖海砂,不仅构成非法采矿罪,还直接扰动保护区海底地形、破坏海蚌栖息底质与海域生态安全。依法打击此类行为,既是守护国家矿产资源和海域秩序,也是为海蚌生存繁衍提供稳定安全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保护、资源增值与司法保护的统一。”办案法官表示。 在打击犯罪活动的同时,科学培育为海蚌种群延续注入活力。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设立40余年来,管理处持续开展育苗、增殖放流工作,2005年至今累计放流海蚌幼贝近千万粒。近年来,长乐区推进海蚌种质资源库建设,搭建实体库与全基因组数据库,升级改造育苗设施,为打造国家级良种场筑牢基础。2025年9月,35万余粒海蚌幼苗顺利放流,检察官、法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渔民主动参与守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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