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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近日,大田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通过警民爱心接力,及时救助一只被困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斑点猫头鹰。 “警察同志,我刚刚在路边发现一只小猫头鹰,被绳子捆着脚动不了,不知道有没有受伤。”日前,热心群众陈先生用纸箱装着一只幼鹰送到建设派出所,向民警求助。民警第一时间对小猫头鹰进行初步检查,未发现受伤。因被网状尼龙绳困住双爪,无法自由行动,民警立即找来食物投喂,并小心剪除其双爪上缠绕的尼龙绳。 经了解,该猫头鹰学名叫斑点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还处于幼鹰阶段。令人欣慰的是,幼鹰身体并无大碍,解除绳子后恢复活力,民警与林业站工作人员一起将猫头鹰带至森林深处放生。 (吴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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