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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花遍地开………… ————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亮点一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1日讯 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自2021年成立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联盟从最初7名志愿者发展到16.3万余名,培育志愿者队伍4389支,开展服务活动4.48万余场次,服务对象超过6000万人次。“蒲公英”法治品牌多点开花,已成为法治福建的重要力量和亮丽名片。2024年4月,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从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的118个普法创新案例中评选出20个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日前,省司法厅召开全省“蒲公英”普法工作推进会,为20家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获评单位代表颁发证书。 省司法厅召开全省“蒲公英”普法工作推进会,为20家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获评单位代表颁发证书 案例一:上杭县“才溪女·蒲公英”红土普法赋能老区苏区建设 才溪妇女是苏区参政议政的模范。上杭县发挥县内红色资源多、红色法治阵地多的优势,深入挖掘红色法治资源,把革命旧址变成普法“培训教室”,从红色标语、红色故事、红色山歌中汲取“营养”,挖掘一批适用于普法宣传的优良传统和红色文化。通过一批批女讲解员、女教师、女村干部的宣传展示,将红色法治历史搬上讲堂、带到田间地头,让法治精神在红色土地上生根发芽。同时,“才溪女·蒲公英”发挥才溪全国人大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坚持在立法征求意见中普法,吸纳女性人大代表,利用客家群众赴圩的习俗,建立普法驿站,收集群众意见、开展法治宣传,让严肃的法条“蘸满”原汁原味的社情民意。 上杭县“才溪女·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在才溪区苏维埃政府旧址门前向游客普法 案例二:福建警察学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创建“蒲公英”情景剧普法机制 福建警察学院依托本校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搭建习近平法治思想情景剧平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与“五大关系”的内容,用系列情景剧的形式加以串联,系统形象又寓教于乐。让警院学子在对执法对象普法的同时,更得到来自社会与群众对“法”的认知与反馈式普法,吸收和积累社会治理、涉外法治等普法经验,丰富普法内涵,为实现双向普法打下坚实基础。 案例三:尤溪县首创“蒲公英+朱子家训”普法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 尤溪县是朱熹故里、理学之邦。近年来,尤溪县挖掘《朱子家训》的深刻内涵,将遵纪守法、崇德向善、敦亲睦邻、尊老爱幼、明礼诚信等理念有机融入“蒲公英”普法活动和基层社会治理,打造“蒲公英+朱子家训”普法模式,善用家训来普法、巧用家训促和谐、活用家训润心田、借用家训建阵地,推动朱子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 案例四:东山县创新“蒲公英+铁枝木偶”普法形式,打造法治文化亮丽名片 东山县司法局以全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试点为契机,创新推行“铁枝木偶”普法模式,培育省非遗“铁枝木偶戏”第4代传承人陈银龙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以通俗易懂的“乡音”诠释法律,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普法。同时,依托县新艺“铁枝木偶戏”传习中心,成立“铁枝木偶”非遗普法馆,打造“蒲公英”普法展示墙和“铁枝木偶”普法小舞台、直播间等为一体的特色普法体验馆等普法阵地。 案例五:宁化县打造全省首个宪法学校,构建“蒲公英”多元普法矩阵 宁化县司法局创新推出“一网三点”普法新模式。构建全县普法服务网;在宁化县名远小学打造全省首个宪法学校,建有“宪法广场”“宪法知识漫画走廊”等多个宣传区域;成立宁化县司法局新媒体普法工作室,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演普法短剧;成立宁化县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建设宁化县普法志愿者服务中心,创新推出“普法三式”品牌等。 案例六:南平市烟草专卖局创建“蒲公英+数字讲堂”新模式 南平市烟草专卖局运用新载体、新技术、新媒体,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坚持责任导向,培育智慧普法志愿服务新队伍,动员客户经理、烟技员等加入“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坚持需求导向,实行普法志愿服务内容“清单式”,面向卷烟零售户、烟农、消费者等重点群体,针对性制作相关普法电子清单;坚持创新导向,开辟“互联网+”普法志愿服务主阵地,通过微信群发布相关的新法速递和典型案例,在企业微信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坚持效果导向,打造“1+N”普法志愿服务新基地,运用互动触摸系统、AI等科技手段,在各县级局行政服务大厅、专管所、烟草站建设互动式、沉浸式的智能化普法志愿服务基地等。 案例七:福建省商务厅推行“蒲公英+商务为民”普法新机制 省商务厅组建“蒲公英+商务为民”普法志愿者服务队,通过设立“蒲公英+商务为民”普法驿站、开展普法志愿活动,彰显“我能、我行、我来”的商务担当,构建商务普法宣传广延伸、共参与的大格局。从2023年8月组建服务队以来,志愿服务队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各项普法活动,取得良好效果。2024年累计服务企业超5000家次。 案例八:新罗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章联生巧用直播平台播撒法治种子 龙岩市新罗区“‘章’口就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章联生,现任龙岩市新罗区西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章”口就来》普法直播主播,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全国、省、市、区160多项殊荣,并当选为十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福建省人大代表。《“章”口就来》普法直播开播至今,已直播83期,用1000多首顺口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革命故事、红色文化、法治文化等,网络点击量达2亿多人次,先后被60多家主流媒体报道。《“章”口就来》普法直播的声音还传进人民大会堂,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赞扬。 案例九:福建港口集团创新发展“涉外蒲公英”普法队伍,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福建港口集团创新普法模式,突出涉外普法重点领域,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着力打造“涉外蒲公英”普法宣传品牌。近年来,福建港口集团贯彻“走出去”战略,培育“涉外蒲公英”涉外法治工作队伍,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内训+外培”的方式,加强法务专业人员的普法教育培训,并利用海丝中央法务区资源,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设立线下丝路海运法务专区。同时,成立福建港口集团普法阵地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培训基地。 案例十:省监狱管理局着力打造“蒲公英+关心关爱”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法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全面推进高墙内外“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监狱系统支队和局机关、局属单位22个大队,成立监狱民警“蒲公英”法治宣讲团,吸收700余名法律专业背景或执法岗位民警担任志愿者。聚焦服刑人员家属特别是未成年子女以及案件受害人等特殊群体,创新“蒲公英+关心关爱”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普法工作,发动2000余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累计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道救助20118人次,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份、451个县市区,长期帮扶的2343个孩子无一人辍学和犯罪,接受帮扶的417名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未出现再犯罪行为。 案例十一:福建法治报社创建“蒲公英+看剧普法”栏目,巧用影视剧开展法治宣传 福建法治报立足全省政法系统实际,整合公检法司等普法力量,形成普法宣传矩阵,组建报社“蒲公英普法小剧场”团队,组织编辑和记者成立一支从策划、采写、说法功能较为完善的普法队伍,开设纸媒《看剧普法》栏目,在热播剧中寻找法律切入点,通过大家耳熟能详的剧情展开相关法律解析,不仅能够省去普法人员架设人物场景的步骤,更能够贴近群众,加深群众理解,真正将“蒲公英”普法的种子撒向八闽大地。 福建法治报社“蒲公英”志愿者在公园为群众讲解《看剧普法》栏目 案例十二: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发挥“蒲公英”普法实践基地作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成立由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担任大队长,2名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2名本科生构成的“公职律师团”为主体,全体民警职工124人参加的“蒲公英”普法大队,立足培训教育主业,发挥坐拥省宪法宣传教育馆(下称“宪法馆”)的优势,深度挖掘宪法馆作为“蒲公英”普法实践基地作用,选派3名优秀公职律师承担宪法馆解说任务,把司法行政培训课堂搬到宪法馆。同时,依托“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实践基地,有重点地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干警、服刑人员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普法工作。 案例十三: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蒲公英”守护侨乡留守儿童的法治实践 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聚焦辖区侨乡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深入开展“蒲公英”普法实践探索,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联合民政、侨联、侨办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侨乡儿童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普法教育融入侨乡儿童司法救助、心理疏导、临界预防等工作中。同时,创新“网格员+未检”工作模式,安排未检检察官挂钩侨乡村居,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临时安置等法律服务送到侨乡留守儿童身边,并推进普法教育进家庭,聘请专职社工、资深心理咨询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队,搭建跨国线上云平台,为涉案侨乡留守儿童家长开设家庭教育专家讲座等。 案例十四:厦门海关“蒲公英”创新“三三制”普法机制 “三三制”是我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重要原则,具有生动历史意义。厦门海关借用“三三制”思路,强化全过程、全领域、全员参与普法,打造富有海关特色的“蒲公英”普法工作新路径。建设以《生物安全法》为主题的国门生物安全展厅、厦门自贸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等普法阵地,开展“进千企、解千题”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在辖区13个隶属海关推行“一关一品牌”法治创新机制,推出“一月一主题”普法清单制,开展“一案一普法”试点,激发创新活力;长期规划和近期统筹同步推进,责任清单和普法讲师团等制度同频共振,确保普法工作善作善成。 案例十五:福建税务局首创“蒲公英+税税乐”税法研学教育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组建税收“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创新打造“一个税收体验公园+一个税法研学课堂”的“蒲公英+税税乐”税法研学教育模式。税收“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借助有趣的动画、穿插税收普法小故事,点燃孩子对税收知识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在课程中穿插的“税种蹲蹲乐”等互动游戏,让孩子在欢声笑语中学法。税法研学教育基地融入税收元素,精心布置“习近平法治思想”“税收沿革”“税费介绍”等几大主题版块,持续开展游园体验、税收灯谜、拍照打卡等趣味活动,打造线下常态化税收“蒲公英”普法的新阵地。 案例十六:厦门大学“蒲公英”打造“三个融入”普法工作新范式 厦门大学成立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厦门大学支队。融法于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教育计划;融法于声,创新普法宣传活动方式,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为契机,开展趣味普法宣传游戏,吸引跨专业、跨学校、跨地域的学生共同参与;融法于行,推动青年学生进行普法实践,以学校各类平台和资源为支持,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社会实践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 案例十七:永春县岵山司法所创新“桃源蒲公英”普法机制 ,为乡村振兴助力 永春县司法局岵山司法所传承“小姑”历史文化,吸收女性镇村干部、法律从业者、企业家以及各村优秀妇女代表,打造一支仁爱而刚强的巾帼“桃源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同时,健全“一季一培训”“一人一堂课”等制度,结合荔枝、老醋特产文化,精心选塑打造2个精品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带动5家企业设置“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示范岗。此外,依托“女排精神·陈亚琼故事馆”“塘溪古街”等文化场所,建设法治文法、古厝法治讲堂、流动普法等“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阵地,打造“桃源蒲公英”讲堂,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案例十八:屏南县“青绿蒲公英”创新生态文明普法新形式 屏南县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与“蒲公英”志愿服务有机结合,组织屏南县司法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联合成立“青绿蒲公英”志愿者联盟,结合当地产业富县的“三个一流”(一流的山区绿色工业基地、一流的高山农业基地、一流的乡村文旅康养基地)计划,创新运用屏南方言普法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普法服务。如在景区人流密集处宣传普法、上高山饮用水源保护地清扫河边垃圾、进机关倡导节能减排和低碳消费。 案例十九: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蒲公英”女法官宣讲团的为民普法实践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成立由50多名女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的全省首个“蒲公英”女法官普法宣讲团,通过搭建普法志愿服务平台、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拓展志愿公益服务等方式,展现新时代女法官职业风采,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宣讲团以普法宣传为重点,开展生态文明、红色传承等多内容、多角度的宣讲,让群众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理解宣讲内容,感受新思想伟力。 案例二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两岸蒲公英”对台普法创新模式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和社会工作部立足当地对台区位优势,联合区旅游文体局与平潭国际南岛语族基地共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 平潭国际南岛语族研究院培训基地”,邀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开展专题培训。打造海坛片区司法所“蒲公英”联络部,挂钩文创工作室等多个实践基地,实现普法阵地“多点开花”。同时,紧盯实验区台胞台企法治需求,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进台企”“法治体检”等系列活动,发挥台胞“蒲公英”志愿者薛清德引领示范作用,创新“普法+调解”模式,参与实验区法治建设。 (胡苏婷 赖黄恬 林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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