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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此前,三明中院与三明金融监管分局、人行三明市分行共同出台全省首份《金融纠纷协同化解工作指引》,创新成立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为进一步深化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在三明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搬迁至三明法务区,并升级设立为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 据了解,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始终坚持公正原则和公益导向,依据工作指引要求,规范、有序开展金融纠纷调处工作,着力打造自愿中立、规范专业、高效便捷、公益友好的三明模式。中心通过规范催收、调解优先、多元化解、诉调对接等工作模式,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高效集中处置金融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三明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邓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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