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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0:52:06

担保签字需谨慎 莫为义气陷纠纷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日讯 近日,明溪法院受理一起因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担保人被银行起诉的案件。

2020年9月,叶某向某银行申请借款20万元,由好友吴某提供保证担保。某银行同意该借款申请并与借款人叶某、保证人吴某签订《保证借款合同》,载明吴某为叶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范围等。2024年10月,因叶某未能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和利息,某银行诉至明溪法院,要求叶某清偿本金和利息,并要求保证人吴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向某银行借款未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吴某为叶某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依法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叶某应于六个月内偿还某银行借款本息208013.55元。吴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叶某追偿。

(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林威 张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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