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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0:57:44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引纠纷 周宁玛坑司法所温情调解促和谐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引纠纷,周宁玛坑司法所温情调解促和谐————

在“聊家常”中化解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日讯 “一味与学校争执责任大小,要求过高赔偿,可能会耽误孩子后期的康复休养,这是因小失大。让孩子能早日回归校园,这才是最好的结果。”周宁县司法局玛坑司法所调解员一边为汤某清添上热茶,一边通过“聊家常”的方式,帮助其分析纠纷“利弊”。

“是的,让孩子早日康复回归校园才是当务之急。”听完调解员的耐心分析后,汤某清原本激动的情绪逐渐平静,接受了幼儿园提出的赔偿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2024年6月6日,就读于玛坑中心幼儿园的汤某颜在离园准备期间,不慎从园内活动室滑梯上摔下。事后,老师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汤某颜家长,并将汤某颜送至玛坑乡卫生院就诊。经医生初步诊断,汤某颜为大腿骨折。后汤某颜家长将孩子转至闽东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共计2万余元。汤某颜出院后,其监护人汤某清多次找到园方商量赔偿事宜,但都协商未果,遂向玛坑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玛坑司法所迅速组织调解员针对该纠纷进行走访调查。经了解,双方对汤某颜在幼儿园期间摔伤的事情经过没有太大争议,但对责任分担大小存在争议。

监护人汤某清认为,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幼儿园就有教育、管理、保护孩子的义务,幼儿园要负全责,因此不仅要赔偿孩子的医疗费,还要赔偿家长照顾的误工费以及后续休养的营养费,共计数万元。

对于汤某清的诉求,幼儿园方则持有不同态度:事情发生后园方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治疗,已尽到管理职责,且汤某颜的医疗费社保、学平险、校方责任险等均已进行报销,学校可以适当再予以补偿,但过高的赔偿金额校方无法认可。双方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但我认为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让孩子尽快康复,因此解决治疗费的问题才是当务之急。”面对双方的分歧,调解员一边用“聊家常”的形式安抚汤某清情绪,另一边耐心与其分析纠纷“利弊”。

在听完调解员的分析后,汤某清最终同意退让,愿意接受幼儿园提出的后续康复、营养费等一次性7000元赔偿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至此,一起幼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陈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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