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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虬江法庭巡回审判点调解一起标的额高达1200万元的涉企合同纠纷。 据了解,某电子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某机械公司货款1200万元,被诉至沙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巨大,且涉及两家企业的正常经营,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向某电子科技公司阐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向某机械公司说明某电子科技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困难,希望能够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某电子科技公司先偿还400余万元,某机械公司解除某电子科技公司账户限制,以保障其正常经营,另800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分期履行。 (江颖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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