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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化解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8年至2022年,三明某酒店在其注册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多张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沙县法院,要求三明某酒店立即停止侵害其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接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时间与空间因素,决定运用在线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读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阐明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明某酒店承诺支付1800元经济损失费,并立即删除侵权图片。 (陈显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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