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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三年来,宁化县检察院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共起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案件17件23人,积极救助8名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2.8万元;联合未保部门对152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其他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进行精准登记、精细跟踪、精准防范。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时,一方面坚持公正公平、依法办案,另一方面以减少社会对抗为出发点,了解双方诉求,做好“检调衔接”,征询被害人意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司法政策,不起诉10件17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针对案件中出现的宾馆、文身店、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该院进行线索摸排,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推动相关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最大限度防止该类人群受到侵害。 同时,宁化县检察院还引入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定矫正方案,成立客家小吃培训帮教基地,将法治教育和学习技能相结合,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依托不公开听证、不起诉宣布仪式等环节对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定代理人进行深入沟通和家庭教育,其中,该院设立的“春蕾幸福家”家庭教育指导站获评三明市家风家教示范基地。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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