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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是许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由于外卖卫生等问题也引发了不少纠纷。日前,泉州鲤城法院审结了一起消费者在外卖包装盒上发现活蛆并依法维权的案件,判决某餐饮店赔偿消费者1000元。 2024年7月23日,张某在某外卖平台向某餐饮店下单购买了一份10英寸的披萨,后该平台骑手将上述食品送至张某住处。在准备食用时,张某发现披萨包装盒上有数只活蛆,立即向外卖平台及餐饮店反映。该外卖平台于2024年7月23日退回购买款,但该餐饮店表示自己的餐食和包装盒均不存在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向鲤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餐饮店赔偿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向某餐饮店购买披萨,双方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张某提供的订单、事发时拍摄的视频、照片及家中监控视频等,足以证明某餐饮店销售的披萨包装盒上黏附活蛆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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