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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01:16

漳州市龙海区司法局海澄司法所组织社矫对象集中学习教育

作者:陈明娜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日前,漳州市龙海区司法局海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活动中,海澄司法所所长潘灯辉对全镇60名社区矫正对象分批上法治教育课,通报了近期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情况,并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在暂外执行期间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龙海区检察院决定逮捕,现羁押在漳州市二看守所等案例。

同时,潘灯辉详细解读了《刑法》第77条中关于罪犯缓刑考验期内撤销缓刑的几种法定情形,以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46条中违反社区矫正监管情节严重、提请撤销缓刑的几种情形,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遵规守纪。课后,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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