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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3:00:50

强拆养猪场引争议 府院联动为民解忧

作者: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吴瑞雪 王益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某县司法局化解一起因强制拆除养猪场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

魏某在某乡建有一处养猪场养殖生猪,某乡政府以魏某违建养猪场为由予以强制拆除。魏某不服,于2022年8月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涵江法院根据行政诉讼交叉管辖规定受理该行政争议案后,判决该强拆行为违法,魏某向某乡政府申请行政赔偿,但某乡政府作出不予行政赔偿决定。魏某不服,向某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撤销不予行政赔偿决定并责令某乡政府重新作出赔偿决定。2024年10月,某乡政府重新作出赔偿决定后,魏某不服,再次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后,认为双方争议已久,一纸判决非但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加深双方矛盾。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承办法官组织双方沟通协调。魏某因某乡政府违法强拆后不按其申请的数额赔偿情绪激动,且对赔偿数额期望值较高;某乡政府则对赔偿范围和标准存在不同看法,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调解过程中,某乡政府虽有调解意愿,但对赔偿数额多少才算合理没有把握,担心赔偿数额不当被追责。承办法官察觉到与魏某一同前来的魏某儿子情绪较为稳定,且有调解意愿,便转变调解思路,一方面主动与魏某儿子沟通,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动员其做魏某思想工作,提出合理的赔偿数额;另一方面,考虑到某县司法局作为某县政府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司法行政部门,曾受理过涉案行政复议,对案情比较了解,遂邀请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与化解,共同做好某乡政府协调工作,适当增加赔偿数额,弥补魏某经济损失。经过涵江法院与某县司法局协同配合,当事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3月31日,魏某向涵江法院申请撤诉,此案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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