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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赋能: “闽执法”提升执法监督实效 在《若干措施》印发的同一天,“闽执法”中的“涉企行政检查”模块也在同步测试运行中。 科技赋能是此次针对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化探索的特色亮点,贯穿了涉企检查的全流程,落实检查审批、事前备案、事中登记、事后评价的要求。 在进入一家企业前,行政检查部门必须“亮码”进入。厦门市依托“闽执法”平台推行“入企扫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扫码将行政检查事项、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证件编号、检查时间起止等数据实时上传到“闽执法”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制度好不好,交给企业来评价。厦门将建立“企评执法”制度,通过“闽执法”平台畅通企业反馈渠道。根据《若干措施》规定,行政检查对象可以在检查后72小时内,通过“闽执法”平台或“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行政检查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召开厦门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家论证会 “闽执法”平台同时也是执法监督的得力助手,若有违法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连续两次被投诉、举报,司法行政部门将专项调查并处置。 此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门还可运用“闽执法”平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统计分析、评估、监督,并通过黄色、橙色等自动预警,限制检查权限,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检查等行为。 “闽执法”平台中的“涉企检查模块”是科技与制度的有效结合。郑智敏说:“平台的扩容和完善不仅能够优化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还能实现数据共享,提升执法监督精准性。此外,通过执法全流程透明化,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政策新声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兰: 《若干措施》通过制度创新与科技赋能相结合,建立起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体系,将助力推动行政执法从“粗放式”向“精准化”转型,实现“有效监管”与“减少干预”的有机平衡,既有力回应了企业“减负增效”的迫切需求,也通过程序约束和权责透明化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厦门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长期的制度助推功效。 集美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程国琴: 《若干措施》的出台体现了厦门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进展,建立了从源头规范检查权行使、从过程严格检查实施、从结果强化监督问责的全方位规范体系,切实回应实践诉求,具体措施有力可行,既有效保障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权,又创新数智监管、分级分类、部门协同等制度,是推动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刘向锋: 《若干措施》明确了“查”的标准,既增加了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又减少了执法部门检查的盲目性;规范了“查”的方法,为基层执法部门提供了操作性非常强的法治保障;明确了“罚”的程度,强调“包容审慎”“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过不罚”,既赋予企业探索空间,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又督促基层执法从“重处罚”向“重服务”转型,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 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海沧大队二级主任科员 刘建东: 《若干措施》推行的“联合检查”“清单管理”“数字监管”等机制,能有效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难题,既减轻企业负担,又提升执法效能。对环保执法而言,在落实柔性监管的同时,依托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做到“无事不扰”与“违法必究”的动态平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与守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雪: 《若干措施》从多维度构建全链条规范体系,亮点突出,不仅为企业划定安心发展的界限,又运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让执法透明可追溯,还打破信息孤岛,推动监管资源合理分配。同时,实施柔性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体现了执法的温度,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投资热情,增强企业扎根厦门发展的信心。 厦门市政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郑理: 《若干措施》结合厦门实际制定,内容全面且细致,极具实操性。它确立“无事不扰”等原则,明确执法界限,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无端干扰,让企业专注生产发展;通过“闽执法”平台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增强企业对政府监管的信任;“综合查一次”等制度,避免了重复检查,降低了企业迎检负担。这些举措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利于招商引资,助力厦门经济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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